因公护照签证咨询电话:22161469
生物信息采集咨询电话:22161456
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因公护照签证须由申办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和领取(专管员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须负责审核材料,并出具书面委托,方可由他人来办理)。
一、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要求:
1、专管员所在单位介绍信;
2、赴港澳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及确认件;
3、政审批件或政审备案表;
4、专管员登录"上海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平台"录入、下载并打印的"申请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右上角须有清晰的14位条形码数字);
5、贴有清晰身份证复印件的"通行证申请卡"(非本市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或单位用工合同、调令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6、半年内拍摄的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两张(头像面部高度28~33毫米、宽度21~24毫米;不浓妆艳抹,不袒胸露肩;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或镜片反光点在眼眶内的照片;不得使用翻拍或被污损的照片;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正面,以免相片受损;备用照片背后请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
二、申办因公电子护照要求:
1、留取生物信息
①专管员登录"上海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留取生物信息的时间并打印预约单;
②出访人凭预约单、出国任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生物信息采集大厅(华山路228号6楼)留取生物信息(照片、指纹、电子签名),并领取采集回执交专管员;
2、申办因公护照
①专管员所在单位介绍信;
②出国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及确认件;
③政审批件或政审备案表;
④专管员登录"上海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平台"录入、下载并打印的"上海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右上角须有清晰的14位条形码数字);
⑤贴有清晰身份证复印件的"因公护照申请卡"(非本市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或单位用工合同、调令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⑥"因公出入境证件采集回执"
三、申办签证需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2、符合规定的出国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及确认件;
3、符合规定的政审批件或政审备案表;
4、专管员登录"上海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平台"录入、下载并打印的"上海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右上角须有清晰的14位条形码数字);
5、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至少比回国日期多六个月);
6、已填妥的符合往访国要求的签证申请表(需贴照片的应事先贴好);
7、合格的外方邀请信(内容至少包括:单位信笺须有地址、电话、传真,被邀请人姓名,访问时间,日程安排,详细访问目的,谁承担费用,邀请人落款签名)。
8、相关国家颁发签证审核时所需的附加材料(详细要求请查询上海外办网站-各国因公签证要求)
四、领取证照、签证须知:
1、须凭受理时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及付费单领取。
2、领取护照、通行证时,应认真核对姓名汉字和拼音是否正确,照片及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是否相符,通行证及签注上签名、印章是否齐全。如申办"出境证明"的,应核对证明上持照人的姓名、护照号码与护照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前往国家是否正确,市外办的红印章是否清晰,有效期有否差错。
3、领取签证时,应认真核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护照上的签证内容是否正确,主要包括:持照人的姓名拼音(签证采用扫描照片的,还应核对照片)、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签证的种类、次数、逗留的时间、有效期、签发日期等。
4、上述要求请各位专管员和出访人员自行负责检查核对,如发现差错,请速来市外办护照签证管理处联系更正。以免因护照签证中的问题而导致在出境时受阻或在他国边境口岸被拒绝入境。
五、设定依据:
不对外公开
六、申请时间:
递交材料时,请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七、办理地点:
静安区 华山路228号 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