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的外国人应在准予停留期内及时离境。遇有特殊事由需超过72小时停留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或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后再出境。
如果未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边防检查站将按照外国人在华非法居留依法进行处理。当事人再次通过航空公司申请72小时免签过境时,边检机关有权拒绝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