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当前位置:首页 >> 外事礼仪 >> 正文
外交代表(二)临时外交代表
2013年7月8日 09: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特使,是为执行某项临时的使命而派遣的外交代表。特使通常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派遣,称为总统(国王)特使或政府代表。我国派遣的特使一般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或称政府代表。1975年我曾派遣一位副总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应邀前往尼泊尔,参加尼泊尔国王比兰德拉·比尔·比克拉姆·沙阿·德瓦陛下的加冕典礼。1980年我曾派遣政府代表参加津巴布韦独立庆典。1981年6月亦曾派一位副委员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参加菲律宾总统就职典礼。 
   
    常驻的外交代表也可临时被任命为特使。
 
    特使按其所担负的使命可分为典礼性的和政治性的两类。典礼性的,是为参加国庆、元首就职、婚丧等国家大典而委派的;政治性的是为某一特定事项进行交涉和谈判条约等而委派的。出席国际会议或传递国家领导人的亲笔信件等也属政治性的。 
   
    特使的身份通常是由特使证书、正式照会或其他官方文电来确认的。特使证书根据特使的身份及任务的性质,分别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签署。前往谈判和签订条约的代表的身份是用全权证书来确立的。我国的全权证书格式如下: 
  例一: 
   
                   全权证书 
   
    兹委派×××(职衔)×××(姓名)为全权代表同×××国的全权代表谈判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条约名称)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签字)(副署) 
  
                      一九××年×月×日于北京 
   
  例二: 
   
                   全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派×××(姓名)为全权代表同×××国政府的全权代表谈判并签署两国政府××××(协定名称)协定。 
  例三: 
   
                   全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派×××(姓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会议名称)会议代表团团长,×××、×××(姓名)为代表,×××、×××(姓名)为副代表。 
         
               (盖国务院带国徽铜印) 
          
                      一九××年×月×日于北京 
    外交部颁发的全权证书,正文内容同上,但要在文后加上“特此证明”字样,由外长签署,盖外交部带国徽的铜印。 
  例四: 
   
                   全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派×××(姓名)为出席××××(会议名称)会议的代表。特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签名) 
     
                     一九××年×月×日于北京 
               (盖外交部带国徽铜印) 
   
    特使在其使命完成归国后,其特使身份即告终止。 
   
    有的国家还设无任所大使,亦称巡回大使,是外交使节的一种,他不是常驻某国的使节,而是政府中的一种专职,当然也有临时委派的。无任所大使的任务是代表国家元首与有关国政府商谈某一重要问题、递交国家元首亲笔信件或者视察驻外使领馆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