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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团(一) 外交团团长
2013年7月5日 10: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外交团团长由外交团中级别最高、递交国书最早的外交使节担任。驻有大使的国家中,公使就不能当外交团团长。在一些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梵蒂冈教廷使节被认为是当然的外交团团长。 
   

    外交团团长临时缺位时,由在先权仅次于他的使节代理,如设有副团长一职,则由副团长继任。外交团可设秘书一人,负责办理日常具体事务。外交团的秘书可由外交官或其他人员担任。 

 

    外交团团长代表外交团,其职责主要是在某些典礼和交际场合代表外交团致辞、祝酒;就某些有关外交特权的问题与驻在国联系、交涉;向外交团成员传达驻在国政府有关礼仪事项的通知;向新到该国的外交代表介绍驻在国的礼仪、风俗及其他惯例;向驻在国政府转达外交团在礼仪等问题上所取得的协议和意见;调节外交团成员之间有关礼仪方面的争执等等。总之,外交团长的职责一般多为礼仪性活动。在工作中,外交团团长应尊重驻在国的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不干涉驻在国的内政。 

 

    外交团团长所享有的特权与豁免权和其他使节并无任何区别,但其所享有的礼遇则高于其他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