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bte365官网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网站www.jmsceo.com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bte365官网秘书处,电话:22161272。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年5月1日起本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5月1日《条例》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为此,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明确全办相关处室,要在组织学习《条例》和《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应该公开的行政审批程序,予以公开,加大全办行政管理的有效性。
2014年本办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本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等做了进一步的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公开范围为:机构设置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工作类信息、咨询服务类信息、财政数据类信息等。
(一) 主动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本办各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等信息。
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关于上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和涉及各国驻上海领事机构的管理、服务等信息。
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本办办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的信息,荣誉市民及白玉兰荣誉奖、纪念奖获奖者的名单,上海市友好城市,外国驻沪领事机构等信息。
咨询服务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国家和上海市的涉外规定和外事服务指南等信息。
财政数据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2014年本办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财务收支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以及2013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 主动公开途径
2014年度,本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上海外事”达成。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指南和目录、上海对外交往的信息、信息公开查询及相关下载均可通过网站完成。
在通过“上海外事”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本市重大外事接待和活动、友好城市交往以及组织外国驻沪领事机构和媒体参加本市重要活动、参观交流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对每条政府信息的公开,都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同时,我们还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在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办依申请公开共计13次15条,所涉及的内容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项,占13.3%;业务工作类信息6项,占40%;咨询服务类信息7项,占46.7%。我办已依据申请信息的情况,分别做出了相应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办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8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41次,网上咨询48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10余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工作、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财政数据。
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服务信息,提供办事便利,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2014年度本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2014年度本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2014年度本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们在持续做好信息公开规范工作的同时,更注重公开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和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2015年我办将做好数据资源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还将通过我办内网综合信息系统,增强依申请公开录入、答复、审批和回复等环节的规范性,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到位。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 bte365官网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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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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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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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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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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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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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3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1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3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32
|